城大生GPA不達標被退學 申司法覆核被拒須付16萬訟費 官:值得一個機會 是否追訟費交校方決定
- 3個鐘頭前
- 官:不見校方不公或越權 法官認為,城大的學術規條列明若學生在「任何」3 個學期的成績不達標,便可能被勒令退學,規條沒有指出學生復課…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