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安法生效】列明須監督學校、媒體、網絡 加強管理外國駐港 NGO、新聞機構
- 2020年7月1日
- 在第五十四條,則指示駐港國安公署、外交部駐港特別員公署和港府採取必要措施,加強對外國和國際組織的駐港機構,以及在香港的外國和境外非…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