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秀賢不服破產令提上訴 官下令先交11萬保證金 違令即駁回上訴兼付訟費
- 2025年12月17日
- 上訴庭最後裁定,張秀賢須於 30 天內,先向法庭繳付 11 萬元訟費保證金,期間暫時擱置上訴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