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浦志強案】拘押六百天3小時審結 北京法院擇日宣判 妻:浦消瘦不少
- 2015年12月14日
- 浦被控「煽動民族仇恨」、「尋釁滋事」等罪,罪證為他在微博發表的七條留言,面對最高判囚八年的刑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