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8歲休班督察涉去年沙田危駕 擬否認「危險駕駛致他人嚴重受傷」罪 續保釋至5.2審訊
- 2025年3月21日
- 被告王昶然(28歲,報稱警務督察),被控於 2024年8月3日,在新界沙田沙田圍路與沙田路交界近燈柱 N0688 在道路上危險駕駛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