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歲專上學院男生涉假冒廣州人民檢察院駐港人員 騙財逾100萬元 被控兩項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」 准以1萬元保釋至明年2.9再訊
- 2025年12月12日
- 男生被控兩項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」,案件今(12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,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9日再訊,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