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移交逃犯修例】外交部駐港公署:修例採取標準符合通行做法 有關國家應尊重港府法治
- 2019年3月17日
- 保安局早前建議修訂《逃犯條例》和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》,容許當局經特首和法庭批准後,可單次移交逃犯到內地或台灣,引起國際社會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