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欠遣散費 首部分上限研增至20萬 料86%申請獲全數覆蓋 勞福局:考慮積金取消對冲影響
- 2024年12月11日
- 勞福局昨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,建議將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款額上限由首10萬元及餘額一半,上調至首20萬元及餘額一半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