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辱警罪】梁美芬擬提「侮辱執法人員罪」草案 舉標語可違法 最高囚12個月
- 2017年5月5日
- 梁美芬提及「不知者不罪」的概念,即執法人員沒有披露身份,市民並不會因此而觸犯法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