鉛水小組:承建商、水務署 是鉛凶
- 2015年9月23日
- 報告初步認為承建商須為事件負最大責任,其次為水務署及房屋署,如水務署向樓宇發水紙時須驗鉛、鎘、鉻及鎳4種金屬,針對承建商的建議則較…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