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協聲明:覆核警員不展示編號及投訴警方機制不符《人權法》獲判勝訴
- 2020年11月19日
- 周家明法官在判詞指出,警方有責任設立獨立投訴機制,以便有效調查涉及警方濫權的行為,惟現行機制內的投訴警察課以及監警會均無法有效履行…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