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非法集結等 17 歲男判入勞教中心 官:搖旗吶喊、遞物資者 道德上負最大責任
- 2021年2月18日
- 控罪指,被告於 2019 年 11 月 2 日,在銅鑼灣利園山道與禮頓道的希慎道參與非法集結;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