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志隆:從兩宗「冒牌案」看立會角色界線
- 2025年8月29日
- 根據本港政治體制設計,立法會職責是制訂法律、控制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工作,不宜直接介入行政部門日常運作或具體事件調查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