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男認參與非法集結 分別判監6及7個月
- 2020年11月18日
- 被告早前承認「參與非法集結」及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」罪,今日(11月18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6及7個月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