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務處以報價形式重複採購13項物品 審計署質疑違反《採購規例》
- 2018年11月28日
- 警務處回應指,同意審計署的建議,並表示警務處會繼續改善採購程序、庫存管理和記錄,並加強培訓參與採購工作的人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