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囚七天兼罰廿萬訟費 唐琳玲反就扣押索償 官:這裏不是大陸
- 2018年6月4日
- 涉於高院庭內以手機拍照的女子唐琳玲(35歲),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,法官陳慶偉今早裁決她罪成,入獄七天,需付上懲罰性訟費,控方計算下…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