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營龕位年底配售 擬設20年期限 其後每10年付費續期
- 2018年4月7日
- 【本報訊】公眾骨灰龕位供不應求,政府擬修例增設龕位使用期限,由最快今年底編配的龕位開始,先人骨灰由上位起計可放20年,其後每10年…
- 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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龕位擬設限 陳肇始︰會寬鬆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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