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先訂後審」設委會把關 上屆降至兩成 梁美芬:安全帶事件「好提醒」 應多關注附例審議
- 2026年2月9日
- 明報記者 林勵 政府可透過「先訂立後審議」方式提交附屬法例,普遍被視為較快捷的審議,但立法會理論上可設小組委員會審議附例,並有權修…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