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頭邨爆炸品案 電腦技術員認管有爆炸品等4罪 官指被告行為邪惡無異於恐怖份子 判囚14年
- 2026年6月18日
- 男電腦技術員涉在黃大仙東頭邨住所內管有20公斤化學物品,他否認《港區國安法》下的「串謀恐怖活動」罪,但承認交替控罪「串謀導致相當可…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