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30屯門|3人非法集結罪成 2人囚17月15日、案發時14歲青年判入教導所
- 2024年2月27日
- 官指被告砌詞狡辯、絕不可信 不認罪被告為吳顥筠(現 24 歲)、陳樂期(現 28 歲),以及案發時 14 歲男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