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9歲男涉養女小四至中四期間四度非禮 判監3年3個月 官稱事主需長期心理治療
- 2025年11月10日
- 暫委法官陳淑文判刑時指,被告首次犯案時事主年僅 9 歲,他更「一而再再而三」犯案,行為變本加厲,在事主的生母搬走後,被告「有恃無恐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