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聞
GPA多次不達標終被校方退學 城大生提司法覆核求推翻決定被駁回 判詞指努力學習盡力取佳績是學生必做之事 下令須付訟費惟是否執行交城大決定
- 2026年8月14日
- 判詞認為,本案不存在不公及越權,故駁回申請,下令申請人須支付16萬元訟費,至於城大作為給予學生機會的一方,會否不執行訟費命令,則留…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