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聞
反恐第二案|判囚16年8個月 張家俊、李嘉濱提定罪及刑罰上訴
- 2025年11月12日
- 反恐條例第二案,陪審團裁定何卓為、張家俊及李嘉濱的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的爆炸罪」交替控罪成立。
- 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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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愛醫院及羅湖站炸彈案|兩罪成被告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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